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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2  查看次数:
第一条 为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我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对各党支部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考核采取组织考核与党支部自评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专题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各方式评价,最后得出考核结论,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党支部班子建设     
(一)支委会班子健全,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出现缺额能及时进行增补,委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战斗力强。     
(二)认真做好支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按时并有成效地开好支委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成员团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有计划地组织支委学习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学习内容,定期研究支部工作,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四)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
第五条 组织生活制度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议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课每年不少于4次,党员到课率达到90%以上,因故未能出席的能够及时补课。     
(二)坚持党员汇报思想制度。党员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1次。外出和在外工作超过半年的党员每季度须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    
(三)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支部应按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党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考勤。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组织生活会,坦诚交流思想,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实行谈心谈话制度。支委会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每学期谈话不少于1次。党员和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五)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做到组织认真,质量高,效果好。     
(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向党总支报告年度计划和工作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第六条  党员发展     
(一)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党员发展方针,科学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优秀大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二)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把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坚持和完善团员推优制、发展党员培训制、公示制、责任制和票决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高。发展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三)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督促培养联系人每季度、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分析。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   
(四)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督促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按照党员标准,及时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每年年底向党总支及时上交下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及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年度统计情况。
第七条 党员教育与管理    
(一)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形势任务,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应认真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双周二下午定期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     
(二)支部按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参加系党总支的各种会议或思想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系党总支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三)认真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每个党员都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并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能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活动。     
(四)党员主动、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第八条 支部活动     
(一)党支部活动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
(二)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及时传达贯彻。     
(三)重视群众工作。教师党员与党外教师、教师党员与学生结对子、互帮互学,开展互助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服务日”、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四)支部工作有特色,能根据本支部的特点,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并能够及时总结经验。
 第九条 党员作用发挥     
(一)支部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理想信念坚定,“四个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支部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教师党支部所属党员能够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绩,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工作氛围好,党员工作积极性高,团结协作精神强,群众反映好。
 第十条 档案及信息化管理     
(一)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基础台账齐备,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记录、谈心谈话记录、组织关系接转等资料管理规范。     
(二)科学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和开发利用党建工作中的信息资源,开拓党建工作新阵地。不断提高党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数据管理准确。    
第十一条 考核方式     
各党支部考评工作由系党总支具体组织实施,考评人员由系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每年进行一次,可以与民主评议党支部合并进行,一般于12月底前完成。考评采取自查自评、考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党支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材料。
(二)考核评定。根据自查情况,考评领导小组到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听取各党支书记的工作汇报,并通过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法检查支部工作,按照考评标准所列内容具体量化打分。   
 第十二条 考评等级确定
考评满分100分,其中:党支部自评30分,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占70分。根据自查自评、考核评定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系党总支会议讨论形成最终的考评意见和结果。考评结果分为先进、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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